本次ARDS更新定义过程最为奇怪之处在于,新的定义并非按惯例首发在期刊,而是作为会议摘要发布——Sepsis与ARDS是重症医学的基石病种,尤其定义的更新更是业内大事,即便是在国际年会上发布,也应该作为关键内容选择合适的会议时机发布——我们看下会议日程,讨论新定义的section“D16. ADVANCING THE SCIENCE OF ARDS AND ACUTE RESPIRATORY FAILURE”是大会的最后一天,淹没在当天16个议题中。诚然,国际会也有个习惯,就是最后一天会组织发布几项重要的大家翘首以待的大型多中心研究结果,但其section都是安排的非常显眼。而这次,并没看到ARDS的新定义发布是精心安排过。而且在没有看到全文之前——新定义必定要在期刊上全文发布,会有对每一项条目的详细陈述以及专家共识意见——我们现在(至少我)不知道新定义与柏林定义有多少关联,是否新定义还是包含了轻、中、重的分级……所以贸然去硬解读过于鲁莽了。也因此我也在猜测,新定义全文或许应该还有很多未在摘要中包含的内容,但为了ATS的大会先给出了摘要?(你说我操的哪门子心呀)。另一方面,如果在google上搜索,截止目前,对新定义的报道在一些新媒体的twitter,reddit和instagram等上只有少许,那么著名的意见blog却都无声息,这也是这次新定义发布令人迷惑之处。
从这三点看,最关键的第一条就不符合;其他的也都存疑,尤其是如果摒除病情严重度分级,实际并不利于临床分层诊疗,甚至因为S/F小于315(SPO2≤97%)就按照ARDS诊疗——你会否把一个SPO2在95%左右的呼吸窘迫的患者诊断为ARDS? 这无疑会在无形中增加临床负担(除非给出medical resources limited setting的定义以及哪些场所可以只使用S/F标准就执行诊疗,否则会造成混乱的局面)。 2. 新定义带来的定义混乱新定义中对低氧血症的定义是:S/F≤315且SPO2≤97%或氧合指数≤300mmHg但低氧血症就是ARDS吗?或者我们说发病一周、双侧肺部浸润并排除心源性肺水肿等病因并符合上述低氧血症的患者的就是ARDS?那如果是这样,何必叫ARDS,就称为低氧血症综合征,或者叫轻、中、重低氧血症综合征得了? ARDS与低氧血症的关键区别是什么?Koh很早就说过(http://www.jintensivecare.com/content/2/1/2):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ARDS) is a permeability pulmonary edema characterized by increased permeability of pulmonary capillary endothelial cells and alveolar epithelial cells, leading to hypoxemia that is refractory to usual oxygen therapy.很明显,ARDS的低氧血症是难治性的,是一般氧疗无效的难治性低氧血症!(也因为如此,ARDS才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医疗负担,并因此获得如此大的关注,也产生了多种根据病情程度而执行的诊疗措施—如下面多图) 失去了这个理解,把ARDS当成一般的低氧血症,乃至看到低氧血症就认为是ARDS都是极其错误的。至少在柏林定义中,这种分层治疗的思想是保留下来了,而新定义则抹去了这种差别,只关注到了资源不足地区的诊断,过于片面。由此可见,新定义未能明确辨析低氧血症与ARDS的关系,从这一点而言,是不足的(就跟日本博客说的,特异性不足),也是个人认为新定义开倒车之处:—— 新定义不对ARDS难治性低氧血症做概念上的限定,实际上也就是放弃了对难治性低血血症病理生理基础的追究,等于把ARDS的概念与一般性低氧血症混淆 —— 在当前该综合征不能成为特定疾病的大背景下,强调难治性低氧血症作为ARDS的关键(核心)特征,是临床正确诊疗的关键。你不能把一个只经过一夜CPAP或者一次HFNO,连血气都没做就好转的的肺部弥散病变的患者称为ARDS吧。 好吧,这是今天我想就ARDS说的一些理解。